汽车交强险怎么买?汽车交强险包括哪些方面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一个汽车险种,不同车型,不同价格。

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 新车950元, 如果次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第二年可以下浮10%,855元,连续2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 760元 , 连续3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 665元。最低的665元,最高1140元,北京的除外。

6-10座客车 (家庭自用车) 新车1100元, 如果次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第二年可以下浮10%,990元,连续2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 880元 , 连续3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 770元,最低770元,最高1320。北京的除外。

买交强险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必须得买,不然不可以上路行驶。关键是我们要知道该怎么用它去理赔:

第一理赔对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单的说是赔对方车和人的

第二能赔多少?这里分开两种情况(这里指的是交强险范围,不包括商业险)

1、自己驾车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最高限额可赔付对方: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一般是指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亲属办理事情的交通费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后续治疗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一般是指车辆损坏)

2、自己驾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最高可赔付对方: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可以看得出,无论是有责任或者是无责任,可赔付的金额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商业险必须购买!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想,这点赔付金额,交强险还有存在的意义吗?直接买商业险不就完了。其实,交强险还有一个好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抢盗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理交通事故的。

上面这几种情形,商业险是不会赔付的(还有很多条款,商业险也是不会赔付的)

从这点看,交强险是有存在的必要性,至于能不能向致害人追偿,那是后话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上路开车的人,无证的,醉酒的,车辆没买保险的,应有尽有!

才疏学浅,望大家留言指正!